繁體中文請點這邊>>>>我們對於慈善事業的想法完全錯誤
這一段釐清了長久以來我腦中模糊的概念,實際上,很早以前我就對於「為善不欲人知」「公益的錢要用乾淨錢」這樣的概念感到疑惑。
怎樣的錢算乾淨?
我們可以容忍統一用假布丁毒害我們的身體長達20幾年賺幾億元,卻不能容忍太陽房用營收替自己打廣告 ?
在台灣,企業可以用20%的捐款來抵稅,而也因此大財團們紛紛設立了基金會將捐款再回流到自己的企業,這樣的行為被鼓勵著而拿來大做文章,而一開始就以做公益為目的將自己的營收拿出來捐的行為,卻被認為是拿做公益之名來吸引客人??
這個社會可以容忍露胸露腿而成名而視為理所當然不指責他虛榮,卻將數倍以上的高標準去檢視以善成名的人一點小錯,挖出這一個人的過往甚至寧願相信別人的道聽塗說,只要有一點不符合聖人的完美要求就批評他過往的善舉都是做作 ?
做善事就是單純想做善事的心意比較崇高?
單純的心意所以這中間做了什麼錯事卻都會被原諒。
「我只是想要做好事」我們鼓勵這樣的初心,卻不鼓勵為了將事情做好而想要創新的念頭。
例如免費義務替大家團購,大家會感激你,如果只是想要節省所花費的時間成本及精神勞力開了購物網站並且收取成本費用,大家就開始拿專業賣家的規格來審視。
我不明白為什麼藉由做善事而達到其他的目的就是不對,但明明達到的效果就是一樣的,如果藉此獲利的話,在台灣卻是被懷疑是犀利的藉口。
「將捐款人的錢放到自己口袋」跟「運用捐款去做好商品來賺更多錢做好事情」這根本就是兩回事,不是嗎?
我常常在說,台灣最需要行銷的就是慈善團體,但我錯了,台灣最需要行銷的是設計思考以及公益企業的基本概念。
將道德跟節儉混淆,實際上是讓公益團體發展的阻礙,哪有要馬長的好又要馬不吃草,用放大鏡檢視一個公益創業打出自己的市場需要花多少錢,實在是台灣無法進步的原因。
我認為公益組織用商業經營的態度去經營,這是必須的,目標設定為獲利,這也是必須的,更甚者,公益要獲利,就必須不斷的創新網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邁進。
套句影片裡面的話,如果能將問題徹底解決的話,誰還管你花多少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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